「其實提前2年公告,於2年後實施,這樣是有必要的,因為中間牽涉很多配套措施,不管是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入勞基法之後他們的工時問題、一例一休的問題,以及費率調整的問題,鉅細靡遺都需要及早因應準備,謝謝部長,你們同意在今年9月1日以前一定會公告。」
要求勞動部在今年9月1日以前提前兩年公告醫師納入勞基法,以便及早因應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納入後的工時、一例一休與費率調整等配套措施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提前兩年公告醫師納入勞基法並說明工時等配套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適用範圍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