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勞動工時與休假

與《勞動基準法》工時與休假規定相關的討論,包括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一例一休、七休一)、加班的時數與加班費、輪班間隔、特別休假、國定假日、責任制與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以及法定正常工時與歷次工時修法的整體評價。

收錄到 2026 年 4 月 22 日 的發言

問題 06 / 07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

屆別

現在只看第 9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3,711 則主張、177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醫師工時與休息直接影響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制度設計須同時保障醫師休息與病人權益。
  • 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目前核定寬鬆、易遭濫用,需要加以檢討與管控。

8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受僱醫師應儘速全面納入勞基法18 位

    認為醫師是受僱勞工,過勞危及醫師與病人安全,應儘速、如期把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並要求提出明確時程、不得跳票;其中部分主張可在勞基法內以專章或第八十四條之一保留彈性。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勞動部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的範圍限縮為少數住院醫師,排除其他非住院醫師,認為有違受僱醫師全面納入保障的承諾中國國民黨陳宜民・2018 年 12 月 26 日・第 9 屆
    2. 認為已經公告明年9月1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正確的方向,終於跨出一步中國國民黨蔣萬安・2018 年 12 月 17 日・第 9 屆
    3. 認為明年9月將四千多名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對醫事人員的工作環境確實有改善。中國國民黨許淑華・2018 年 11 月 14 日・第 9 屆

    全部 1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兼任教師、助理、看護等未適用者應納入勞基法18 位

    主張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有無本職、學生兼任助理、外籍看護與家事移工、護理人員、建教生、照服員、大樓管理員等未受保障的工作者應納入勞基法或以指引先行,反對以學習型分流或另定專法排除。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希望勞動部如期於8月1日將大專院校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以保護其勞動權益,不要因教育部或各界遊說而改變初衷中國國民黨陳宜民・2017 年 3 月 29 日・第 9 屆
    2. 要求勞動部站出來捍衛兼任教師的權益,將其納入勞基法給予最低限度的法律保障,而不是僅由教育部修改聘用辦法。中國國民黨蔣萬安・2017 年 3 月 29 日・第 9 屆
    3. 主張兼任教師不分是否有本職,應該一體適用《勞基法》,要求教育部應與勞動部修正草案讓全體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民主進步黨李昆澤・2017 年 3 月 27 日・第 9 屆

    全部 1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限縮或廢除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11 位

    認為責任制被濫用、導致過勞與不給加班費,反對再開放檢察機關駕駛、高階白領、照服員等適用,主張將保全等行業剔除、要求檢討勞力密集產業的適用,並逐步或全面廢除責任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不斷放寬是在開後門,要求後續花更多時間檢討這些後門,否則縮短工時的說法根本是假的中國國民黨李彥秀・2019 年 5 月 2 日・第 9 屆
    2. 認為處理高階白領或新創事業工作型態是否納入責任制,仍應以勞工自身健康為主要的考量。中國國民黨蔣萬安・2018 年 12 月 12 日・第 9 屆
    3. 質疑勞動部無意將第八十四條之一適用的職業數降下來。中國國民黨陳宜民・2018 年 5 月 7 日・第 9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醫師納入勞基法需配套、分階段,或另訂規範10 位

    認為醫療工作具特殊性,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有人力缺口、訓練時間拉長、手術不能換手等實務困難,主張先做配套與沙盤推演、分階段處理,或以醫療法專章等方式另行規範;部分主張反對將醫師納入或準用勞基法,或認為主治醫師難以納入、不需納入。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尚未受到全面保障的受僱醫師應獲得全面性照顧,可在醫療法立專章或納入勞基法處理。民主進步黨陳曼麗・2019 年 10 月 3 日・第 9 屆
    2. 認為僅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使同為受僱醫師之勞動權益不一,要求主管機關就醫師之勞動條件等相關配套措施妥予規劃,以求法制面之衡平民主進步黨劉建國・2019 年 10 月 3 日・第 9 屆
    3. 質疑一套勞基法很難適用於不同行業別,以案件為計酬單位的專門技術人員難以配合針對時間工時設計的勞基法民主進步黨鍾佳濱・2018 年 10 月 4 日・第 9 屆

    全部 10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住院醫師工時上限過長應縮短並落實評鑑10 位

    批評每週88小時、4週320小時、連續值班32小時等標準過長,主張縮短為每週80小時以下、連續值班24小時內,值班與on call應計入工時,並改善評鑑平均計算、未公布違規醫院等問題。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醫院評鑑應將住院醫師的工時上網公告中國國民黨蔣萬安・2018 年 12 月 17 日・第 9 屆
    2. 質疑住院醫師每月工作240小時下病人能否受到很好的照顧時代力量徐永明・2018 年 10 月 17 日・第 9 屆
    3. 認為住院醫師超時工作的個案雖未違反現行工時規定,但可能已造成病人安全問題。民主進步黨吳焜裕・2018 年 10 月 4 日・第 9 屆

    全部 10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責任制核定應設上限、程序嚴謹並公開10 位

    認為第八十四條之一的核備流於形式、解釋模糊,主張設定工時上限、經工會或勞資會議討論、由中央訂定指引與統一解釋,並公開適用名單讓勞工查詢。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勞動部好好跟漁民做勞動說明,讓漁民知道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後要守的規定是什麼,沒有想像中那麼自由和彈性民主進步黨吳玉琴・2019 年 3 月 20 日・第 9 屆
    2. 要求勞動部針對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行業研訂相關勞動指引,甚至將休息日列入勞動指引中,讓勞工能被一視同仁對待,而非有些勞工特別辛苦、有些則可週休二日。民主進步黨陳曼麗・2018 年 3 月 26 日・第 9 屆
    3. 質疑醫院醫師未成立工會時,如何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議定較具彈性的工時,以及如何認定勞資雙方。中國國民黨陳宜民・2018 年 3 月 22 日・第 9 屆

    全部 10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依行業特性訂定工時規範或保留彈性9 位

    認為航空、遠洋漁業、船員等行業工作型態特殊,勞基法一體適用不合實際,主張依實際作業與國際規範另訂工時,或以責任制、變形工時、勞資合議保留彈性,責任制宜逐步檢討而非立即全廢。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船員的工時指引除海上作業工時外,也要將陸上作業的時間納入民主進步黨陳曼麗・2019 年 3 月 20 日・第 9 屆
    2. 要求勞動部和漁業署儘速釐清船員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後,勞資雙方進行協定以及地方政府日後審議時可能產生的疑義,以便日後有問題時能儘速處理。民主進步黨楊曜・2019 年 3 月 20 日・第 9 屆
    3. 要求打破不同部會的門戶之見,就飛航工時認定爭議的一體適用或彈性調整形成共識,認為長久爭議已造成中央地方、勞方資方無所適從,形成共識才是政府負責任的作為。中國國民黨童惠珍・2019 年 2 月 27 日・第 9 屆

    全部 9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勞動部應直接向漁民船東進行工時勞動教育1 位

    針對漁業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時規範,主張勞動部不應只透過漁業署溝通,而要直接到港口對漁民、船東進行勞動教育,並提出具體計畫。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只跟漁業署溝通沒有用,勞動部要直接去跟漁民、船東溝通民主進步黨吳玉琴・2019 年 3 月 20 日・第 9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尚未分群8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勞動部處理高階白領及新創事業核心人員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必須非常謹慎,除了相關標準必須明確,更要避免公告開放後有濫用之虞。中國國民黨蔣萬安・2018 年 12 月 12 日・第 9 屆
    2. 認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與主治醫師的法令保障若能同步實施最好,希望衛福部為此多做努力。中國國民黨許淑華・2018 年 11 月 14 日・第 9 屆
    3. 要求勞動部拿捏時機、儘速處理醫師納入勞基法有關醫師權益的法規預告。民主進步黨鍾孔炤・2018 年 10 月 4 日・第 9 屆

    全部 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016 年底的一例一休修法與 2018 年初的勞基法修正臨時會(第 9 屆)都有大量院會記名表決,但公報上的表決題目多半只寫提案的黨團、沒有法案名稱,還沒有逐筆對應到問題,因此這裡暫時沒有列出。

草案與附帶決議

怎麼讀草案與附帶決議

  • 條文照錄每一列的那句話是 AI 依條文整理的,展開看原文。
  • 提案人與連署人分開列連署是同意這份草案付委,不代表支持每一條。
  • 依提案日期排同一個人之後的發言可能和草案不同,兩者都照時間留著。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核定公告三類工作者得另訂契約不受工時例假等限制賴士葆等 20 人・2016 年 3 月 11 日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訂勞動契約,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核定公告之工作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審議委員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一項適用工作者,由主管機關制訂勞動契約示範本供各級機關參考,契約內容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提案 1賴士葆
第八十四條之一 勞雇另行約定工時等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不受相關規定限制王惠美等 25 人・2016 年 6 月 17 日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雇主不得施以強暴、脅迫、詐欺或其他之不正方法使勞工同意延長工時或加班時數,違反者,視所違反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九條規定,依各該法條之罰則予以處罰。

提案 1王惠美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核定工作者得另約工時例假休假並每年報請核備林靜儀等 18 人・2017 年 3 月 31 日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每年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每年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雇主依第一項規定與勞工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自然人名稱,核備日期及約定之工作者項目、人數。

第八十四條之一 僅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得另行約定工時等並報核備林淑芬等 21 人・2017 年 9 月 22 日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正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提案 1林淑芬
第八十四條之一 明定責任制工作者範圍得另約工時例假休假並報核備陳歐珀等 16 人・2019 年 12 月 31 日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於約定同時由雇主善盡顧及勞工健康及福祉之注意義務。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