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越長,對於收入較低的公務人員越不利,對民進黨提出15年的版本,國民黨做過精算,無論是10年或是15年,對整體國家財政負擔的影響其實並不大,10年是一個常用的計算周期,連中華民國稅法的改革也是以10年為周期,國民黨主張以10年為準則,做為退休金計算之基準,未來再進行滾動式檢討。」
認為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越長對收入較低的公務人員越不利,且10年或15年對整體國家財政負擔影響其實並不大,主張退休金計算基準應以平均最後10年均俸計算,未來再進行滾動式檢討。
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以最後十年均俸為計算基準並說明理由,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