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產生了今年有一群已滿18歲、未滿20歲的人,如果他2018年可能有機會參加公投,又或者他去年年底有機會參加公投,他就被剝奪了憲法賦予他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他沒辦法對全國性的修憲提案進行公民複決,你覺得這有沒有一點奇怪?」
質疑已滿18歲、未滿20歲者今年沒辦法對全國性的修憲提案進行公民複決、被剝奪憲法賦予的創制、複決權利很奇怪
鍾佳濱・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已滿18歲未滿20歲者無法參與修憲案公民複決,具體指出年齡落差問題,與投票年齡議題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