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1次公聽會還不夠,可以開2次,行政院再根據委員、參與公聽會學者專家的意見,好好地逐字修正條文。 我不是反對要行政院在一個禮拜之內送出院版,只是覺得一個禮拜的時間夠不夠?」
主張在行政院提出瘦肉精修法版本前,應先依委員會決議召開公聽會,一次不夠可以開兩次,再由行政院根據委員及參與公聽會學者專家的意見逐字修正條文;並非反對要求行政院一週內提出版本,但質疑時間是否足夠。
徐少萍・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退回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就委員會審查程序、公聽會次數及院版提出時程發言,未對是否開放萊克多巴胺肉品、殘留標準或查驗等實質問題表達看法。
- 原始版本主張行政院應先召開公聽會聽取專家及各界意見,若開一次不夠可以開兩次,再根據委員及參與公聽會學者專家的意見逐字修正條文後提出院版,並質疑一個禮拜的時間是否足夠。
- AI 審核・發布主張在行政院提出瘦肉精修法版本前,應先依委員會決議召開公聽會,一次不夠可以開兩次,再由行政院根據委員及參與公聽會學者專家的意見逐字修正條文;並非反對要求行政院一週內提出版本,但質疑時間是否足夠。理由:原文主張依委員會決議先開公聽會、由行政院聽取意見後修法,未指定由行政院召開公聽會,且明言並非反對一週內提出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