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個重複連署牽涉到的刑法問題,就是他可能是偽造文書、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為一個正常的人不可能去同時簽兩份連署書,或者明知第一階段自己已經簽過,二階不能再去連署,而他還去連署」
認為第一階段提議人再擔任第二階段連署人的重複連署,可能涉及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為正常人不可能同時簽兩份連署書或明知已簽過還再連署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重複連署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罷免程序偽造連署刑責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