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制度
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相關的制度討論:罷免的門檻與程序、公民投票的門檻與投票日、不在籍投票、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以及這些法律的修法過程。個別罷免案的成敗與個別公投案的議題本身不在其中。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2 / 07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
現在只看第 11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3,945 則主張、211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都認為應防範罷免連署的偽造或冒名問題,只是提出的方法不同(附身分證影本、加強實質查核或採電子連署)。
- 都認為罷免的宣傳應與選舉同等對待,罷免規範應比照選舉。
- 都承認合併舉行投票可節省行政資源與成本,差別在於是否應以此作為決定因素或以法律明定。
11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反對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11 位
認為要求附身分證影本是不必要的限制,增加行政負擔、有個資外洩與詐騙疑慮、降低連署意願,且無法有效防止幽靈連署,形同限縮人民罷免權。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修選罷法要求罷免附身分證,讓人民的罷免權難以實現
- 反對將罷免連署加嚴為須出具身分證正反影本,認為這等於就是沒收罷免
- 反對選罷法修正為要附身分證的影本,認為這會讓立委不怕被罷免、等於把人民的罷免權收掉
- 認為要求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會讓人不太想要連署
- 認為罷免連署要求收取身分證,會讓民眾感到擔憂跟害怕
- 認為要求罷免連署加身分證影本已真正限縮人民的罷免權
- 認為要求罷免須提供身分證影本,加上同意罷免票數須高於被罷免人當選票數,兩項措施共同提高罷免門檻,形同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 認為要求罷免連署繳交身分證很困難,會使罷免變得不可能。
- 質疑以防杜造假連署為由要求連署附身分證影本,卻只修選罷法而未修公投法。
- 認為要求附身分證影本會讓中選會花很多時間處理、增加工作量
- 質疑罷免要求使用身分證,可能引發詐騙集團藉故蒐集個資的嫌疑
中選會應訂定明確的程序規則與時限4 位
要求中選會針對領銜人變更、查詢單回覆期限、連署格式與時間、改期投票期間、審查結果公開等訂定統一明確的規則,並補正法律漏洞與加速處理。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罷免投票不宜與公投或選舉合併舉行1 位
認為罷免與公投性質不同、法無明文不能強迫合併,合併可能被操作或對被罷免人不利,且不應只以省錢考量,應尊重罷免時程並即時獨立辦理。
連署查核應更嚴謹並防止冒名造假6 位
認為現行連署制度查核困難、錯假問題多年未解,主張主管機關應實質查核、查證本人簽名、設見證人、提供查詢管道防冒名,並追究重複或偽造連署責任。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各縣市選委會總幹事長久以來由縣市長指派,在這次罷免發生開戶政權限抄名單且已有判決的情形下民眾要相信誰,要求討論地方選委會應由地方人士還是第三方人士組成並設法改進
- 認為主管機關有實質審查的義務,才能判斷重複連署是否有重複抄寫、偽造文書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
- 質疑允許連署書以打字再親自蓋章作為合格連署書,難以查核是否偽造或有問題
- 主張應建立可供民眾查詢的系統,讓連署人可查詢自己的連署書有無被領銜人交出,並可上網查詢連署名單中有無自己以防被冒名
- 認為罷免連署一旦涉及造假,應如同選舉作票或賄選一樣,具有同樣民主不容造假的法律效力與政治效力
- 質疑中選會禁止戶政機關對有疑慮的提議連署人進行實地查核及仔細的身分查對
選務與行政機關應便利並保障人民參與罷免2 位
主張廣設投開票所、廣為周知並鼓勵投票,反對減少投開票所或勸阻踴躍投票,並要求警方處理對連署的監控干擾。
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以防偽造5 位
主張提議與連署應檢附身分證影本,以確認身分真實、防止死人與偽造連署並減輕查對負擔,並反駁侵害隱私或助長詐騙的說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並停止處罰2 位
認為禁止罷免宣傳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甚至違憲,應刪除此規定,並質疑或反對對罷免宣傳的裁罰;部分主張提罷免者也應負宣傳責任。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罷免投票應與公投或選舉合併舉行1 位
罷免規範應比照選舉,對雙方對等並有配套1 位
認為罷免的宣傳、期間、辦事處、經費等規範應比照選舉明確訂定,對支持與反對雙方施加相同約束;開放宣傳後仍需配套,如禁止以政府預算宣傳、廣告實名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罷免期間與活動應加以限制以減少對立與浪費1 位
罷免投票日不應訂在國家考試當天1 位
公投法的表決依條文分題:第二十三條(公投日)歸「公投日期」,其餘條文與整部修正案歸「公投門檻」。第 8 屆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對不到。選罷法目前查得到的記名表決(2023 年與 2026 年的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消極資格、2025 年 12 月的第五十七、七十至七十三條)都不在這些問題內,沒有收;2024 年 12 月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那次修法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表決代碼。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