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人民如果要想罷免就要提供身分證影本,要求人民若想罷免,同意罷免票數就必須要高於當選票數,這種提高罷免門檻的雙管齊下,其實真的就是沒收了人民的罷免權。」
認為要求罷免須提供身分證影本,加上同意罷免票數須高於被罷免人當選票數,兩項措施共同提高罷免門檻,形同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林宜瑾・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將提供身分證影本與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數並列為雙管齊下才構成沒收罷免權,主張只寫其中一項會放大原意,須補上另一項條件。
- 原始版本認為要求罷免須提供身分證影本是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 AI 審核・發布認為要求罷免須提供身分證影本,加上同意罷免票數須高於被罷免人當選票數,兩項措施共同提高罷免門檻,形同沒收人民的罷免權。理由:原句是對兩項措施同時實施的整體評價,不能省略票數要求而將結論單獨歸於身分證影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