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公投通過須同時符合投票人數達前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及有效同意票過半的雙門檻設計,主張只要有過半民眾出席即具代表性,應以出席人數的多數決作為公投結果,而不必再要求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並質疑此點是否無法更改

民國徐欣瑩・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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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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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發言支持保留過半出席、由出席者多數決決定公投結果,並質疑另要求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的必要性,主張與分類均符合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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