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很多委員講到希望能夠拉到法的層級,而不是約定的層級。我在地方做過市長,我知道跟人家簽個約,你要罰人家錢,違約和違法是兩件事情,後續的處理、其爭議調解到最後,孩子已經吃了萊豬一年或半年了,所以我們剛剛很多人的建議,你要不要思考一下?」
主張學校供膳肉品來源的管制應提升到法律層級,而非僅以契約約定,否則違約與違法不同且爭議調解曠日廢時,會讓孩子持續吃到萊豬並增加學校行政負擔
魯明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地方首長經驗支持將學校供膳管制提升至法律層級並說明契約爭議與學校負擔問題,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公共供餐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