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讓他來一個小時給四個小時的工資,現行實務上已經這樣做了,但雇主有可能在實務上給你四個小時工資卻只讓你做一個小時嗎?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改變。」
質疑休息日給1.34倍、1.67倍加班費及做一給四與現行實務相比根本沒有任何改變,認為雇主不可能給四小時工資卻只讓勞工做一小時。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休息日加班費率與做一給四在實務上沒有改變,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加班費規範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