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勞動部將臺鐵員工從晚上7時到凌晨7時的跨日排班解釋為只要連續休息24小時即符合規範,認為這種排班使員工無法達到真正休息的目的,要求重新詮釋工作日間隔、休息日、例假日的定義。

中國國民黨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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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他們的跨日排班常常是從晚上7時到凌晨7時,這種方式對他們的休息來說是絕對不夠的,但是勞動部卻在推動一例一休的時候將其解釋為,只要連續休息24小時其實就符合相關規範了,部長是學法的,是否應該對於所謂工作日間隔、休息日、例假日的定義重新詮釋一下?因為你必須承認,目前的確有很多跨日排班讓很多員工沒有辦法達到真正休息的目的。」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質疑以連續休息二十四小時即算符合規範,涉及例假與休息日是否須為完整曆日的定義,並非輪班換班十一小時間隔例外,應改歸例假與休息日。

  1. 原始版本質疑勞動部將臺鐵員工從晚上7時到凌晨7時的跨日排班解釋為只要連續休息24小時即符合規範,認為這種排班使員工無法達到真正休息的目的,要求重新詮釋工作日間隔、休息日、例假日的定義。(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
  2. AI 審核・發布質疑勞動部將臺鐵員工從晚上7時到凌晨7時的跨日排班解釋為只要連續休息24小時即符合規範,認為這種排班使員工無法達到真正休息的目的,要求重新詮釋工作日間隔、休息日、例假日的定義。理由:原句質疑以連續休息二十四小時即算符合規範,涉及例假與休息日是否須為完整曆日的定義,並非輪班換班十一小時間隔例外,應改歸例假與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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