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促轉會與司法院就政治檔案處理的意見分歧,可視為類似行政院與司法院間的院際糾紛,建議請總統依憲法第四十四條召開協商,解決爭議。

中國國民黨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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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因為現在主要就是兩個機關間的意見不一,就是司法院還有促轉會,促轉會雖然叫獨立機關,不過它是屬於行政院在下面設立的獨立機關,也可以看作是類似行政院跟司法院之間有院際糾紛,所以我們提了一個建議,是很善意的建議,既然發生了院際的糾紛,是不是就請蔡總統按照憲法第四十四條召開協商解決這樣的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會議邀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此爭議是政治檔案提供與遮蔽方式之爭,依範圍應歸政治檔案題,且原句僅說可視為類似院際糾紛,主張寫成屬於放大了語氣。

  1. 原始版本主張促轉會與司法院間的意見不一屬於院際糾紛,應請總統依憲法第四十四條召開協商解決爭議。(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2. AI 審核・發布認為促轉會與司法院就政治檔案處理的意見分歧,可視為類似行政院與司法院間的院際糾紛,建議請總統依憲法第四十四條召開協商,解決爭議。理由:原句以「可以看作是類似」及建議語氣提出協商,應保留此限定;爭議涉及政治檔案處理,應歸入政治檔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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