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有關罷免案中,我們認為應該舉辦公辦的罷免說明會,要讓雙方都有機會到場發表。不過我們也考慮到為避免比較小的案子造成行政主管機關太高的負擔,所以就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的罷免案可以視情況不用辦,只有比較大的部分要辦公辦罷免說明會。」
主張應舉辦公辦罷免說明會讓雙方有機會到場發表,但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罷免案可視情況免辦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舉辦公辦罷免說明會並對小型罷免案設例外,與待審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罷免程序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