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班工時」等於開了一個小門,政府把勞工工時的責任推卸給勞、雇雙方,可是我們知道勞、雇雙方的權利不平等,以勞動力過剩的時代而言,勞動力是進入買方市場,難道部長要勞工個別向資方表示自己不想加班?部長,勞工哪敢這樣講啊!」
認為以加班工時開小門、把工時責任推給勞雇雙方協商並不可行,因為勞雇權利不平等,勞工不敢個別向資方表示不想加班。
林淑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以加班工時交由勞雇協商的做法,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加班規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