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直接乾脆推動修法,將規定下修直接禁止超過每月46個小時加班工時,不要開啟任何例外?」
質疑若部長不希望勞工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為何不直接修法禁止超過46小時的加班並取消例外。
廖偉翔・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保留了原句的條件與反問語氣,呈現對部長立場的質疑,未誤寫成支持全面禁止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歸類亦符合加班時數上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廖偉翔・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保留了原句的條件與反問語氣,呈現對部長立場的質疑,未誤寫成支持全面禁止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歸類亦符合加班時數上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