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有故意隱匿的情形,就應該要重罰!重罰要合乎比例性,否則對婦聯會來說,隱匿財產沒有任何壓力,查到頂多就是還給國家而已,但對於婦聯會的代表人,或重要幹部都沒有任何的壓力,這樣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主張若婦聯會有故意隱匿財產的情形就應該重罰,且須合乎比例原則,否則僅追回財產對代表人或重要幹部毫無壓力。
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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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婦聯會故意隱匿應重罰並說明理由,內容忠於原意且屬個案財產處理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