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專院校裡面甚至有美式餐廳,如果它有清楚標示的話,去禁止它也是很奇怪,而且它有對外營業。對高中以下本來就規範了,所以這個案子是完全不需要的。」
認為規範校園商店的第6案完全不需要,因為主食部分在第4案已經涵蓋,大專院校的美式餐廳若有清楚標示去禁止很奇怪且有對外營業,高中以下本來就已規範。
鄭運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反映發言者反對規範校園商店提案及其理由,屬於公共供餐是否限制的討論,用語中性且具具體做法與理由。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