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及該廠址運轉前,也就是在放置燃料棒之前,應該交由地方先行公投,決定他們是不是要讓這樣的核電廠進行運轉。」
主張比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十一條排除公民投票法第二條限制的方式,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條文,規定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及在放置燃料棒之前應交由地方先行公投,決定是否讓核電廠運轉。
陳亭妃・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比照低放條例排除公投法限制並增訂地方先行公投規定,主張內容忠於原意且屬於可公投事項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