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認為,如果有緊急狀況,也應該通知雇主,特別是針對案主的突發狀況。所謂突發狀況包括有時候案主突然發生一些需要幫忙處理的狀態,如果核實記錄的話,雇主應該就可以做相對應的處理。」
主張居家服務員如遇緊急狀況特別是案主突發狀況應通知雇主,以便核實記錄並由雇主做相對應的處理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緊急狀況應通知雇主以核實記錄,屬出勤紀錄的具體做法,內容忠於原意且非空話。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