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理由書以不超過一千五百字為限」修正為「理由書以不超過二千字為限」」
主張將公投理由書字數上限從一千五百字放寬為不超過二千字。
鄭麗君・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其版本將理由書上限由一千五百字放寬為二千字,屬公投提案規範且內容具體明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麗君・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其版本將理由書上限由一千五百字放寬為二千字,屬公投提案規範且內容具體明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