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葉委員宜津等提案條文第一項規定,則是將大法官釋憲的救濟途徑給拿掉,本席認為仍宜維持現行兩種救濟途徑的規定,以便於人民做選擇。」
認為第五十四條現行大法官釋憲與行政爭訟兩種救濟途徑應保留以便人民選擇,反對拿掉大法官釋憲途徑
張慶忠・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維持大法官釋憲與行政爭訟兩種救濟途徑,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公投規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張慶忠・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維持大法官釋憲與行政爭訟兩種救濟途徑,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公投規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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