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是要透過公投來展現民意,看大家希不希望未來的選舉跟公投能夠綁在一起,只是單純一個立法原則的創制而已」
認為「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同日舉行」的提案只是透過公投展現民意、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而非提出具體條文的法律案,不應以會造成其他條文適用衝突為由要求釐清補正。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該公投案屬立法原則創制,並質疑中選會以條文衝突為由要求補正,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公投審核權限的歸類。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