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修法之後,縣市長和鄉鎮市長還是不用自行提撥儲金?這樣不是很奇怪嗎?直轄市長必須自行提撥,然後才有離職儲金可以領,為什麼縣市長就不用呢?」
質疑修法後縣市長及鄉鎮市長仍按原辦法領取恩給制的一次金、不用自行提撥儲金,而直轄市市長卻須自行提撥才有離職儲金可以領,認為這樣很奇怪、不合理
段宜康・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修法後縣市長與直轄市市長在提撥規定的差異,主張內容與歸類均符合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