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是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或情工法規定,將這些檔案列為永久保密,大家也沒話說,但若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話,請問你們是依據什麼法律能將保密年限延長到民國137年?」
質疑法務部調查局將政治檔案保密年限延長到民國137年的法律依據,認為若是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或情工法列為永久保密則無話可說,若不符合相關規定則不應如此延長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調查局延長保密年限的法律依據並附帶合規條件,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政治檔案解密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