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建議是不是可以比照當時勞委會的一個函釋,在例假日出勤的時候,不足8小時以8小時來計,這樣才能真正讓勞工落實週休二日,在例假日出勤不管他來幾個小時就給他一天的薪水」
主張比照當時勞委會的函釋,例假日出勤不足8小時以8小時計,不論加班幾小時都給付一天的工資,才能真正落實週休二日。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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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例假日出勤不足八小時以八小時計並給付一日工資,屬加班費計算範疇,歸類正確且內容具體。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