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退養金其實就屬於養廉金,我擔心的是,現在談年改,大家都要求一致、要平等,所以會產生質疑,為什麼他就需要養廉,而我不需要養廉?公務人員不需要養廉嗎?為什麼公務人員的年金制度中就沒有這一筆?你們必須特別在相關會議中把這樣的事講得很清楚,否則,一旦司法人員信心崩解,你所講的司改就不可能達成。」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在年金改革相關會議中把司法人員退養金屬於養廉金的理由講得很清楚,否則一旦司法人員信心崩解,司法改革就不可能達成。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在相關會議說清楚退養金屬養廉金的理由及信心崩解後果,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法官檢察官退養金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