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包括法院登記,登記完之後,一旦將來內政部不得已,決定讓婦聯會走上解散之路,這些資產才能回歸國家手上。否則,現在婦聯會連資產都不登記,政府要怎麼追查婦聯會的資產?」
主張婦聯會應完成法院登記及資產登記,否則將來即使走上解散之路,資產也難以回歸國家手上,政府也難以追查其資產
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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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以登記作為將來解散後資產回歸國有及追查的前提,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婦聯會個案財產處理。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