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憲法規定得非常清楚,公民權就是20歲,所以我們現在修公民投票法,希望把它改成18歲,在憲法還沒有修正之前,我們只是提前把它修起來而已啦!剛剛顧委員所說的「除憲法另有規定者外」,我覺得已經可以涵蓋了啦。」
認為公投法投票年齡改為十八歲,在憲法尚未修正前只是提前修法,而顧委員所提除憲法另有規定者外的寫法已可涵蓋憲法規定公民權為二十歲的部分。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表示將公投年齡改為十八歲是提前修法,且顧委員的例外寫法已可涵蓋憲法二十歲規定,主張忠實且屬於投票年齡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