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十五條,應該以法律明定要舉辦聽證會,不可以用草率便宜行事的方式舉辦公聽會來放寬容許量的標準。」
主張應以法律明定,放寬肉品乙型受體素殘留容許量標準須舉辦聽證會,不應以公聽會取代。
周陳秀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此主張,但應將「草率便宜行事」改為中性表述,並補明容許量標準的對象。
- 原始版本主張應以法律明定要舉辦聽證會,不可以用舉辦公聽會的草率便宜行事方式放寬容許量標準
- AI 審核・發布主張應以法律明定,放寬肉品乙型受體素殘留容許量標準須舉辦聽證會,不應以公聽會取代。理由:原句支持此主張,但應將「草率便宜行事」改為中性表述,並補明容許量標準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