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律根本沒有授權行政院是必然的當然反方,是你自己用實施辦法、用行政命令規定自己是反方的,於是你就用公帑堂而皇之地來做宣傳,甚至連公營事業、連政府所捐助的財團法人都不可以捐助於公投的宣傳,而你們政府就堂而皇之、球員兼裁判,用公務預算來做公投的宣傳!」
質疑以實施辦法這種行政命令自行規定行政院為反方並以公帑進行宣傳,是逾越法律授權、球員兼裁判
陳以信・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實施辦法以行政命令將行政院列為反方並動用公務預算宣傳,已逾越法律授權,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公投宣傳規範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