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特休假不能只是增加日數,更要讓勞工確實休得到,要求將舉證責任轉換交由雇主負擔並落實在條文,並質疑民進黨團版本離讓勞工確實休到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我一再主張,要求將舉證責任轉換,交由雇主來負舉證責任,也一再希望能夠落實在條文中,至少國民黨版本很明確的指出來,當然,現在民進黨團將它付諸於文字,但是離實際上讓勞工朋友能確實休到,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九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完成…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與原句及前後文一致,具體指出特休落實方式與舉證責任歸屬,歸類符合特別休假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