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只要在這個修法公布之前所提出來的罷免案,在第二階段之後完全不需要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這種解釋根本就是完全違背現行的法律程序從新原則」
質疑中選會稱修法公布前提出的罷免案在第二階段後完全不需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的法律解釋違背法律程序從新原則
翁曉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中選會對新法適用時點的解釋違反程序從新原則,屬新規定是否適用進行中罷免案,歸類正確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翁曉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中選會對新法適用時點的解釋違反程序從新原則,屬新規定是否適用進行中罷免案,歸類正確且忠於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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