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這個標準我們可能還是要做檢討。因為像陳委員這個案子,他當選票數是十一萬多,可是七萬多就可以把他罷免掉;門檻低,以後類似這種狀況可能會不斷地發生」
認為罷免案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的標準有待檢討、門檻過低,以陳柏惟當選票數十一萬多、七萬多票即可將其罷免為例,擔心類似狀況不斷發生
羅美玲・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四分之一同意票門檻過低有待檢討並舉例說明,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罷免門檻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