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條文裡已經明載有關於待遇、薪資、酬勞等事項,一定要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也就是法律必須有明文規定,所以這筆錢以本院通過的預算案為法源是說不通的,因為本院通過這項預算案也是違憲的」
質疑以立法院審議通過的預算案作為退休教育人員年終慰問金的法源說不通且違憲,認為依照憲字第二八二號和第二九九號,待遇、薪資、酬勞等事項一定要遵守法律保留原則,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
管碧玲・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由發言者本人明確質疑以預算案作為年終慰問金法源並主張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內容忠實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包含年終慰問金之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