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本席提出的法律案,主要就是增訂雇主可依勞工照顧家庭的需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天8小時正常工作時數的情況下,於1小時的範圍內,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
主張增訂雇主可依勞工照顧家庭的需要,在不變更每天8小時正常工作時數的情況下,於1小時的範圍內允許勞工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在維持每日八小時下開放一小時彈性調整上下班,主張具體且屬於整體工時制度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