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投法第十三條寫得很清楚,行政部門不可以用任何形式辦理或是委託辦理公民投票。江宜樺在國民黨黨團會議講,當然就是委託國民黨黨團」
認為依公投法第十三條,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質疑江宜樺委託國民黨黨團提出核四公投已違法。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控該作法違法,待審主張誤植為遏法且語氣弱化為質疑,需修正用字以忠於原意。
- 原始版本認為依公投法第十三條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質疑江宜樺委託國民黨黨團提出核四公投已遏法
- AI 審核・發布認為依公投法第十三條,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質疑江宜樺委託國民黨黨團提出核四公投已違法。理由:原句及前後文支持此項法律適用的質疑,分類亦適當,但「遏法」應修正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