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修法要求幼教機構,包括私立、非營利、準公共都應當比照各級學校,完備提供校園膳食及食材來源」
主張提出幼教法第三十二條修法,要求包括私立、非營利、準公共在內的幼教機構比照各級學校完備提供校園膳食及食材來源,並要求在一個月內一併上路及看到溝通結果,以補強破網。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明確支持提出幼教法修法並要求各類幼教機構比照辦理及一個月內溝通上路,屬公共供餐如何規範之具體主張。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