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在軍人撫卹條例裡卻無此一規定,實應比照辦理,因此本席提出修正第三條條文並增訂第四項,以加入類似的規範。」
主張軍人撫卹條例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對病故或因公死亡遺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加發撫卹金至成年,並為此提出修正第三條增訂第四項。
溫玉霞・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具體提出比照公務人員規定增訂條文以保障軍人未成年子女,主張忠實具體且歸類符合軍人退撫設計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