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們能否有一個較綜合性、彈性的勞資雙方合意的做法,在沒有壓迫的狀況下送交工會或主管機關審核,他們總要幫忙看看會不會過勞死嘛!」
主張應建立較綜合性、彈性的做法,在沒有壓迫的狀況下經勞資雙方合意後送交工會或主管機關審核把關是否過勞,讓需要賺錢的勞工可加班、需要趕單的企業可趕工,以因應大月小月不同情形。
王惠美・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經勞資合意且無壓迫下送工會或主管機關把關過勞的彈性加班做法,主張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加班規範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