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課稅的標的是所得淨額,所以是所有的收入都算收入,但它不一定課稅,所以你寫「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我覺得文字上面還是怪怪的,應該直接寫「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所得」就好了!」
主張草案第二十九條關於退撫基金費用的課稅文字應改為「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所得」,因為課稅的標的是所得淨額。
林昶佐・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條文文字修改建議並說明課稅標的理由,屬軍人退撫制度設計的具體主張,歸類與用語均無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