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上班時間之中,至少要間隔10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請問這樣夠嗎?醫生秉於職責落實工作、照顧病人,這是讓人感動的,可是血汗醫院卻也是不爭的事實!這種爆時工作,能保障醫療關係、醫療品質、醫病關係及病人權益嗎?」
質疑住院醫師兩次上班之間至少間隔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是否足夠,並質疑這種爆時工作能否保障醫療品質、醫病關係及病人權益
李昆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質疑的是住院醫師另訂工時指引中的休息間隔與超時工作,依範圍應歸適用範圍,而非一般輪班間隔規定。
- 原始版本質疑住院醫師兩次上班之間至少間隔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是否足夠,並質疑這種爆時工作能否保障醫療品質、醫病關係及病人權益(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
- AI 審核・發布質疑住院醫師兩次上班之間至少間隔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是否足夠,並質疑這種爆時工作能否保障醫療品質、醫病關係及病人權益理由:原句質疑的是住院醫師另訂工時指引中的休息間隔與超時工作,依範圍應歸適用範圍,而非一般輪班間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