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透過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讓依照促轉條例撤銷有罪判決後得請求返還財產,以延續促轉條例第六條的脈絡並提供政府返還財產明確的法源依據,認為平復司法判決不該只做半套。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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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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