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明確?不明確嘛!第一至三款及第五款都很明確,所以,我具體建議,將第四款刪除就好了。」
質疑草案第四款「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用語不明確,主張應將第四款刪除。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四款用語不明確並具體建議刪除,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會人事組織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四款用語不明確並具體建議刪除,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會人事組織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