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九條,卻允許在未調查政黨、附隨組織有不當行為之前,即可以先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反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九條允許在未調查有不當行為前即先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無罪推定原則追問是否不可以如此推定,可認定為反對該推定設計,且屬黨產條例條文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無罪推定原則追問是否不可以如此推定,可認定為反對該推定設計,且屬黨產條例條文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