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認為提案門檻不宜在未討論這些議題的實質內容之前,就用像菜市場喊價的方式把它訂下來。」
主張提案門檻不宜在未討論連署、撤回與表決等實質內容之前,就以喊價方式訂定。
李貴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談的是提案門檻應與連署、撤回及表決連動考量,屬公投門檻的實質內容,依範圍應改歸公投門檻而非修法程序。
- 原始版本主張提案門檻不宜在未討論連署、撤回與表決等實質內容之前,就以喊價方式訂定。(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
- AI 審核・發布主張提案門檻不宜在未討論連署、撤回與表決等實質內容之前,就以喊價方式訂定。理由:主張談的是提案門檻應與連署、撤回及表決連動考量,屬公投門檻的實質內容,依範圍應改歸公投門檻而非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