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提案人不符合資格、提案人的姓名或地址不明、提案人未填具身分證統一編號、提案人提案偽造,也就是提案人並不存在,這是戶政單位可以去抽查的,亦即戶政機關對於戶政資料的查對。另外,與主管機關相關的規範有五款,包括提案非第二條所規定事項、提案不符合第九條規定、提案沒有簽名蓋章或經刪除後致提案人數不足、提案有第二十九條規定之情事、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等。」
主張戶政機關可就提案人資格、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提案是否偽造等戶政資料進行抽查查對,主管機關則就提案事項範圍、第九條要件、簽名蓋章及人數、第二十九條情事及能否瞭解真意等五款進行規範。
鄭麗君・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戶政機關與主管機關各自查對的項目,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公投提案查對的規範。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