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或罐頭工廠如果需要加班,或者在司機需要送貨的情況下,為何不能只用第三十六條就好,還需要在第四十條之外增加適用條件?因為第三十六條原本就有七休一。」
質疑泡麵或罐頭工廠加班或司機送貨的需求為何不能只用第三十六條七休一的彈性處理,而須再適用第四十條增加取消例假日的條件。
王婉諭・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泡麵罐頭工廠及司機送貨適用第四十條的必要性,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例假與七休一例外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