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公投法第二條涉及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等非常重大事項,主張維持原來決定保留送朝野協商。

中國國民黨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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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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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以事項重大為由要求第二條保留送朝野協商,未表明應否納入公投事項的實質立場,屬審議程序的處理主張,應歸修法程序。

  1. 原始版本認為公投法第二條涉及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等非常重大事項,主張維持原來決定保留送朝野協商。(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
  2. AI 審核・發布認為公投法第二條涉及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等非常重大事項,主張維持原來決定保留送朝野協商。理由:原句僅以事項重大為由要求第二條保留送朝野協商,未表明應否納入公投事項的實質立場,屬審議程序的處理主張,應歸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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