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制度

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相關的制度討論:罷免的門檻與程序、公民投票的門檻與投票日、不在籍投票、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以及這些法律的修法過程。個別罷免案的成敗與個別公投案的議題本身不在其中。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 的發言

問題 07 / 07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

屆別

現在只看第 8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3,945 則主張、211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修法前應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召開公聽會,讓不同意見被聽見
  • 選舉與罷免規則不應因政黨一時利益或自身處境而變更

11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提高罷免門檻有利益迴避疑慮,應下屆適用1 位

    質疑立委因怕被罷免而修選罷法提高門檻,違反利益迴避與釋字499號,主張修法至少應自下一屆適用,並批評委員會未實質審查、逕付二讀、排除少數與剝奪發言。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修法應審慎並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8 位

    主張公投法與選罷法修正茲事體大,應配套完整討論、召開具代表性的公聽會、提出實證與正反案例,不宜倉促表決或急於適用下次選舉。

    全部 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行政部門應提出修正版本與時間表4 位

    要求內政部、行政院與中選會儘速提出公投法、選罷法修正草案與期程,並積極與立法院溝通。

    全部 4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不應為單一個案或當下政治需求修法2 位

    主張公投法與罷免門檻應依整體立法原則修正,不應因核四爭議、單次選舉或政黨一時需求而變更規則。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公投法修正具正當性與必要性4 位

    認為公投法修正落實主權在民、打破制度障礙,有其必要與正當性;其中有意見肯定此次立法過程符合民主。

    全部 4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委員會審查的議事程序處理方式12 位

    就逐條審查、保留條文、送協商、表決方式、併案審查與散會延會動議等議事進行提出具體處理主張。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公投法第二條涉及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等非常重大事項,主張維持原來決定保留送朝野協商。中國國民黨王育敏・2015 年 4 月 22 日・第 8 屆
    2. 認為公投提案門檻大家都同意調降,僅因數字談不攏就表決不好,朝野沒有必要為此把氣氛弄壞中國國民黨吳育昇・2015 年 4 月 22 日・第 8 屆
    3. 主張委員會應就公投門檻達成共識再送出,若差距太大仍表決,到了院會還是一樣要協商,等於做了虛功,應現在把事情做好。親民黨李桐豪・2015 年 4 月 22 日・第 8 屆

    全部 1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不在籍投票應先充分討論,不宜急著推動6 位

    認為不在籍投票牽涉層面廣、時間不足,應先廣徵民意、整體評估利弊後再付委審查,部分並質疑推動者意在延伸至總統選舉。

    全部 6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不在籍投票與電子連署應儘速推動3 位

    主張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及電子連署應儘快完成立法並適用,質疑政府或特定政黨出於政治考量拖延、不願推動。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公投法應儘速修正,質疑有人阻擋拖延13 位

    主張公投法修正案應儘速出委員會、完成協商與二三讀,並質疑行政院、執政者或特定政黨以拒絕協商、召開公聽會、派低層級官員列席等方式拖延修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對公投法修正進行表決,質疑國民黨害怕表決而不敢表決。聯周倪安・2015 年 4 月 22 日・第 8 屆
    2. 質疑政府在無法說服大家時就推說還要召開公聽會,以拖延公投法修訂民主進步黨姚文智・2015 年 4 月 8 日・第 8 屆
    3. 反對為審查公投法再召開公聽會,認為只是在拖時間。民主進步黨柯建銘・2015 年 4 月 8 日・第 8 屆

    全部 1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0. 修法應訂過渡規定保障進行中案件1 位

    主張增訂過渡條款或依從新從優法理處理新舊法適用,保障進行中提案與連署者的權益。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1. 選舉法規修法應由中選會主導1 位

    主張選政與選務合一,相關修法權應由中選會掌握。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選政與選務應該合一中國國民黨賴士葆・2013 年 11 月 25 日・第 8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2. 尚未分群4 位

公投法的表決依條文分題:第二十三條(公投日)歸「公投日期」,其餘條文與整部修正案歸「公投門檻」。第 8 屆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對不到。選罷法目前查得到的記名表決(2023 年與 2026 年的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消極資格、2025 年 12 月的第五十七、七十至七十三條)都不在這些問題內,沒有收;2024 年 12 月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那次修法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表決代碼。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